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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元全面启动禁渔期:天然水域垂钓捕捞全面叫停,持续至6月底!

    广元禁渔期正式启动,天然水域全面禁钓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这句古话在广元市得到了切实体现。自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广元市范围内的所有天然水域将全面禁止垂钓及其他一切形式的捕捞活动。这一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的,旨在保护水域生态,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广元全面启动禁渔期:天然水域垂钓捕捞全面叫停,持续至6月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科长肖宏表示,禁渔期间,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等多个部门,共同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此次行动将针对禁捕水域、涉渔餐馆、市场、渔具销售店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严密的水上巡查和陆上检查,确保禁渔令得到有效执行。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零容忍态度处罚违规行为

      在禁渔期间,广元市将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以及禁用渔具的非法捕捞、非法贩卖行为,同时严禁禁渔期内的垂钓活动。对于发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进行严格处罚,确保水域生态安全。

      肖宏科长强调,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全力配合禁渔工作,坚决做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同时,他也呼吁市民积极举报发现的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共同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禁渔期违规处罚严厉,保护渔业资源刻不容缓

      根据相关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除了每年的3至6月属于禁止垂钓期外,广元市境内还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这些保护区包括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昭化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利州区)、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川县)、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苍溪县)、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剑阁县)以及东河上游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旺苍县)。

    举报电话公布,共同守护水域生态

      为了方便市民举报违法违规捕鱼行为,广元市各级农业农村局公布了举报电话。市民可以通过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广元全面启动禁渔期:天然水域垂钓捕捞全面叫停,持续至6月底!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0839—3262614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1888242223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0839—420269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0839—6601929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0839—7201132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0839—3307037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0839—8722091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0839—8622389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0839—321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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